目前,随着中蒙关系不断深入和发展,来蒙古经商、劳务、旅游、留学等中国公民人数不断增加,各类涉中国公民的案件时有发生。以下便是由蒙古签证服务中心为您详情提供的入境蒙古国注意事项:
一、赴蒙旅游人员须知:
1、赴蒙古前请提前办妥签证等有关手续,注意查看中国驻蒙古使馆和蒙古驻华使馆网站,了解有关蒙古法律,风俗习惯。
2、到达蒙古国后,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在公共场合注意不要大声喧哗,注意礼貌和公共卫生。
3、注意人员、财产及出行安全,夜间尽量减少单独外出,降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发生风险。
4、外出时必须携带护照等有效证件。如遇警察检查应配合检查,请警察出示证件确认其身份。特殊情况,立即联系使馆有关部门。
二、中国公民赴蒙务工须知:
1、赴蒙务工前必须与国家商务部审批并依法取得对外劳务派遣资格的劳务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查看该公司与国外雇主订立的书面劳务合同,不要轻易听信“黑中介”和包工头的口头承诺出国务工。
2、办理合法签证赴蒙务工。根据蒙古国法律规定,赴蒙务工必须持有蒙古政府颁发的劳务签证(HG类)。
3、签订正规书面合同。国内一些包工头与在蒙古经营的承包商或个人等达成协议,作为非法中介从自己家乡招募工人赴蒙务工,并从中收取中介费,跟随此类人员出国务工存在一定风险。即使持有合法劳务签证,通过合法途径跟随包工头赴蒙务工,也应在国内时与包工头签订正规书面合同,以确保发生问题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了解赴蒙工作环境及存在风险。在蒙古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加班多,存在饮食不习惯、语言不通等诸多不便,外国人被打、被偷抢等案件时常发生,存在个别不良业主恶意拖欠工资现象,解决问题耗时漫长。
5、依法处理纠纷。如已发生工资被拖欠情况,应积极与包工头、用工方协商解决,防止采取过激行为,触犯当地法律,危及自身安全并遭受更大损失。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使馆领事部和经商处联系,提供个人信息及中介公司、包工头、用工方负责人的姓名、国内外电话和住址,听从使馆建议,配合使馆协调解决问题。使馆将尽力提供帮助,依法维护中国公民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赴蒙古执教、留学、进修等人员须知:
1、及时了解蒙古国基本情况,遵守蒙古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校纪校规。
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有效规避风险。外出时尽量不要单独行动,不要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取换钱时最好结伴同行。要注意不要随意搭车或抄近道,步行的路线要选择明亮、人流量大的街道。
3、用新蒙文、英文熟记以下信息,随身携带,以备急用:
(1)所在学校、居住地点的详细住址(如某区、楼号、单元、室号等)、住处附近的药店、医院、市场、警察局;
(2)所在学校负责人、管理教师、小组组长的联系方式;
(3)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的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4、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护照或常驻证等有效证件。如果遇到警察检查应立即停下,双手放在警察可以看到的地方,不可惊慌逃窜,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使馆有关部门。
四、在蒙中资企业及有关中资机构须知:
1、严格遵守蒙古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依靠法律、依靠市场开展各类投资经营活动,严禁涉黑涉灰,防范涉政捐款、商业贿赂等;
2、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尤其要注重加强对新来蒙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总体素质。
3、紧密跟踪蒙政治、经济及社会形势,努力营造和谐有利的外部环境。各企业在积极正面履行当地社会责任基础上,严禁参与蒙当地内政事务。
4、注意人员、财产及出行安全,遵守当地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避免出入酒吧、夜总会等复杂场所,避免夜间单独外出,做好驻地安全保卫,降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发生风险。如发生特殊情况,应立即报警或联系使馆有关部门。
五、有关信息:
1、驻蒙古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苏赫巴托区北京街2号(中国大使馆)
电话:00976-11-320955转领事部、经商处;领事部专线电话:70100110
手机:00976-99112578,95269751
传真:00976-11-317844
网站:http://mn.china-embassy.org/chn/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中心联系电话:00186-10-12308
2、蒙古驻华大使馆网站:Beijing.mfa.gov.mn
3、蒙古国急救电话:
(1)火警-101
(2)匪警-102
(3)紧急救护中心电话-321811,103
(4)交通事故执勤-3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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